1.信访工作机构应客观、准确、定期进行信访情况统计、分析。
2.每半年向校领导提交有关信访事项统计报表及情况分析报告,供领导决策。
3.信访情况分析报告内容:
(1)受理信访事项的数据统计,信访量同期对比分析情况;
(2)受理信访事项涉及的类别及突出问题;
(3)转送、督办情况及各院(系)、部、处采纳改进建议的情况;
(4)提出的政策性建议及其他情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