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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办简介  

  校长办公室是学校行政的综合职能部门,信访办公室、法律事务办公室挂靠校长办公室。工作职责包括:

1.负责处理学校行政综合事务,统筹校级公务活动的安排与接待,组织全校性活动、大型会议,管理学校行政印章和校级领导印章。负责校办公务用车管理。负责二级单位重大活动的报备。负责法人登记证、组织机构代码证管理等。

2.负责学校行政各类文稿的起草,做好学校大型活动、重要会议等的文秘服务工作。负责学校行政发文,做好校务会各项工作。负责学校行政机要文件管理、校外来文、校内事项签报处理。负责学校行政各类通知。

3.负责学校信息公开工作,管理与维护学校协同办公系统。负责全校统计工作,协调各类重要统计报表的填报工作,组织编写《河海大学年鉴》等重要资料。

4.负责上级文件、指示、学校重要决策、校领导批示和年度工作计划落实的督查督办,建设和维护抓落实信息管理系统。负责牵头学校考核工作,组织单位考核。

5.负责制定学校国内合作与交流的规划、计划并组织实施,落实相关合作协议内容,开展与合作单位的日常联络工作。

6.负责拟定学校扶贫和对口支援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,开展与定点扶贫和对口支援单位的日常联络工作。

7.负责修订学校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,协调处理有关突发事件,做好学校总值班安排。

8.负责处理各级各类来信来访事项。负责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,协调处理群众集体上访和突发信访事件,组织信访干部培训。

9.负责推进依法治校实践。负责对校级重要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,为学校重大决策评估法律风险,为学校内部治理和对外合作提供法律咨询意见。负责学校校名、校誉等事项的管理。负责审签校领导委托的法人授权委托书,处理公证、仲裁、诉讼等法律事务,参与处理师生的违纪处分、申诉等事务。

10.负责扎口管理学校的合同事务和合同专用章,建设一站式合同服务窗口,制定学校合同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和考核标准,建设和维护合同管理信息系统,组织合同管理业务培训。

11.负责协调和推进学校各校区综合事务中心的建设。负责综合事务中心的日常运行管理。

12.完成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